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招聘资格复审公告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直属事业单位2015年第一次公开招聘工作人员的笔试成绩已公布,现就做好本次考试资格复审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在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报名系统成绩查询里“是否进入资格复审”栏上注明“是”的报考人员,进入资格复审。
二、资格复审时间:2015年6月4日上午9:00—11:30。
三、资格复审地点: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处办公室(广州市荔湾区荔湾北路147号之一四楼市协作办412室)。
四、资格复审材料(提供原件与复印件):所有进入资格复审人员须提供以下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A4规格)作为资格审查依据(具体材料要按照资格审核目录装订):
(一)应届毕业生:个人报名登记表(个人签名)、面试规则(个人签名)、准考证、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学生证、学校盖章的成绩单、身份证、户口本(个人页和户主页,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二)暂缓就业的往届生:个人报名登记表(个人签名)、面试规则(个人签名)、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暂缓就业协议书、就业推荐表、身份证、户口本(个人页和户主页,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计划生育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等原件和复议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
(三)社会人员:个人报名登记表(个人签名)、面试规则(个人签名)、准考证、学历证书、学位证书、身份证、户口本(个人页和户主页,集体户口不需要提供原件核对)、计划生育证明、无犯罪记录证明(户籍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等原件和复印件,以及本人近期正面免冠大一寸彩照2张、工作经历证明材料。国有单位正式员工,须提供工作单位同意报考证明。
(四)以上三类人员如属于非广州市常住户口的已婚人员,还须提供结婚证、配偶的学历证、身份证、户口簿、职称等证件的原件和复印件。
五、请入围资格复审人员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材料亲自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格复审。凡提供的有关材料、信息不真实,证件(证明)不全且不能按时补全或与报考资格不相符,以及不按时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考生,取消面试资格,不列为面试对象。
咨询电话: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处,81269896。
广州市协作办公室组织人事处
2015年5月27日